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一: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南街颐和城府花园72号楼2单元101室(1-3层)住宅房,建筑面积为322m²,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价:165万元【5120元/平方米】
标的二: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南街颐和城府花园73号楼3单元101室(1-3层)住宅房,建筑面积为323.80m²,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价;166万元【5120元/平方米】
标的三: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盛世金橡花园14号楼1单元1203室,建筑面积93.59m²,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价:36万元【3810元/平方米】
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参考价10%的竞买保证金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鼓楼支行,帐号:29101001040017044】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交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拍卖人自即日起组织竞买人勘察标的。
法院监督电话:0951-6711872
报名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国际饭店对面向南200米)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7:00
联系电话:0951-5054377 13909599143(刘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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