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的概念
破产是指债务人出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定状态。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债务人丧失了继续经营的能力,另一类是债务人发生了债务清偿不能的财务危机。
二、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
1.企业在法院宣告其破产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
2.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追讨回来的债券等。
3.依法应由破产企业行驶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特征
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属于强制拍卖的范畴。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资源得以重新配置的过程。
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资产保值的可靠途经。
4.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维护破产程序中有关各方利益的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