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石嘴山市财政局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6月16日10:00至2023年6月 17日10: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haiguan.html)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标的详情:
标的一:银川市兴庆区景墨家园140号楼独幢1号房产,房屋总层数共6层(局部7层),所在层数为1-6层,总建筑面积约为7674.79㎡,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规划用途:营业及办公。 参考价:39657176元,保证金:200万元
标的二:银川市兴庆区景墨家园115号楼独幢1-3层5号营业房、4-7层办公房及2号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为3914.16㎡,房屋总层数共计8层,所在层数为地下-1层、1-7层,钢混结构,2006年建成,规划用途:营业及办公。
参考价:15751519元,保证金:100万元
标的三: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路南侧东方盛世花园6号楼3单元1101室住宅房,房屋总层数共12层,所在层数为11-12层,建筑面积约为203.43㎡,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附带阁楼复式,自行供暖。 参考价:1149949元,保证金:10万元
标的四: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路南侧东方盛世花园2号楼独幢8号营业(海宝路108号),建筑面积约为290.36㎡,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房屋总层数共11层,所在层数 1-2 层,自行供暖。
参考价:1725668元,保证金:10万元
标的五: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路南侧东方盛世花园4号楼独幢1号营业房(海宝路138号),建筑面积约为290.38㎡,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房屋总层数共11层,所在层数1-2 层,自行供暖。 参考价:1725787元,保证金:10万元
标的六: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路南侧东方盛世花园6号楼独幢1号营业(双瑞巷9号),建筑面积约为178.54㎡,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房屋总层数共12层,所在层数 1-2 层,自行供暖。 参考价:954975元,保证金:5万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我公司自即日起组织竞买人勘察标的。
2、本次拍卖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最终面积均以办理产权过户手时《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为准。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二次过户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暖、物业等与标的相关的所有欠费自2022年10月1日以后的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和本公司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说明、图片、视频等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本公司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现状,并对标的的质量、数量、外观、保养状况等信息自行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认可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及委托人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本公司和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款项(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的退还责任。
7、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情况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确认,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8、标的序号八、九、十号房产现登记用途为“附属用房及储藏室”,涉及办理产权证及其它限制转让条件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认可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及委托人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或不能办理产权证为由要求本公司和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如不能办理产权证明的,仅退还拍卖成交款,再不做其它任何经济赔偿。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报名须按京东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交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6月5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人:翟经理:18995033766,马经理,18909516711,杨经理18995053655),有意者请联系业务负责人预约时间看样。
五、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的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及任何税、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向拍卖平台足额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实际收费标准以拍卖平台公布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竞拍保证金金额后的余款)和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额1%计付)到本公司指定账户。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自到期之日起,本公司按照标的成交价每日计收3‰的滞纳金,并有权视情形将该标的再行拍卖,所交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民法典》及《拍卖法》的有关条款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九、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的《拍卖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图片、视频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3号公寓楼27层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西街体育场86号房
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农行住宅楼1-301
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B16#楼816室
咨询电话:0951-5054377 5054677
翟经理,电话:18995033766
杨经理,电话:19995439777
马经理,电话:1890951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