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以下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参考价:1204.10万元,保证金:200万。
二、拍卖标的情况
1、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南街53号(部分)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595.60㎡,所在楼层为1-3层,1990年12月建成,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限为2016年2月1日至2036年1月31日,租金缴纳已至2036年1月31日。
2、2024年4月23日,承租人向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管
理人提交了《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向书》,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其他公告事项及参拍须知
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拍卖方式:现场拍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3、拍卖标的物均按现状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风险及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建筑面积数量减少、隐形瑕疵、缺陷、损毁、灭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保证金和价款:拍卖保证金由拍卖人先行收取,拍卖未成交的于三个工作日退还竞买人。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人扣除拍卖佣金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买受人,拍卖成交但存在逾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拍卖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5、所欠费用:拍卖成交之前所欠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的规定承担。
6、过户费用:标的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7、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四、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价款的交纳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6月4日17时前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9144001040015054,开户行:农行金凤支行),后持交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价款交至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宁夏银川上陵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公园街支行
账号:641301101011901160275
拍卖、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7: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标的展示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南街
联系电话:0951-5054677 13995300673(马女士)
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南街一处营业房变更公告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中国商报网刊登的“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南街一处营业房拍卖公告”中,现将“拍卖方式:现场拍卖”变更为“拍卖方式:网络拍卖”(拍卖网址为:中拍平台(https://paima.caa123.org.cn)。其他公告事项不变。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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