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交纳人民币2万元/套的竞拍保证金至我单位账户,保证金交纳完成后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到我单位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由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买受人签署完成《租赁合同》并提供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若本次出租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而将本标的重新提起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为3年,拍卖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由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至拍卖人账户,之后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6、租期第三年起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7、在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危险品生产、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8、本次拍卖标的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9、拍卖成交后,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0、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